是想要跟着一起去美国的,按她的话说就是先造成事实,再跟家里讲清楚,如果他们不支持,学费什么的就要李旭出的。
不过李旭还是劝她回去一趟,亲自告诉父母自己的决定。
“既然决定要做何超瓊而不是何先生的女儿,难道连自己的决定都不敢当面说了?”他是这么说的。
然而何超瓊直接给了他一记白眼:“如果我爸爸将我软禁在家里,你来救我吗?”
话虽如此,她还是回去了,李旭的话还是有道理的。
作风如此干脆,倒是让他有些可惜,或许应该拉到哈佛去读mba更合适。
不过呢,伯克利的商科绝对不差,在全美前十是完全可以占一席之位的,而这个年代的华人,也大多在西海岸留学。
而且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就在湾区,住宿什么的也很好安排,斯坦福也就在附近,两边来回跑的听课也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硅谷也在附近,可以让何超瓊好好熏陶一下,不要在将来跟不上他的思路,如果大陆没有合适人选的话,也可以勉为其难的让她试试。
说到底,李旭想要将她拉到东海岸去,不过是方便某些事情罢了,两边比较一下,明显得不偿失。
抵达旧金山之后,除了时间过了差不多两个月,家里还是老样子,就好像所谓的快节奏生活在这里根本不存在似的。
唯一不同的是,邓莉君不在这里,然后李旭又带回来了几个女人,其中一个还很**。
然后,在将李健群和王柤贤安排到给利潪租下来,嗯,现在已经买下来了,一个电话的事情。总之,安排到那栋别墅后,李旭带着关芝琳到双林那边开始胡天胡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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