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怒火:「混帐!」「好,好,别生气嘛!只是个玩笑而己嘛,何必认真呢!」小林说,不过我不认为这算是道歉,反而觉得这是一种推诿。
「好啦!我错了好不好,不要跟我计较这些嘛!都是这麽久的朋友了。」小林说这话的样子看来有些紧张。
「我是不会跟你计较的。」
我冷冷的说:「不过,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你他妈的,如果你不能了解玩笑的轻重的话,总有一天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我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小林就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小学生一样,低着头任老师责骂。
「好了,你也应该说够了吧!」小林一听我说完,立刻接腔:「来,喝酒,把刚刚的不愉快溶在酒精里!」他举了酒杯。
这时,我还能说什麽呢!我同样的举酒杯,男人嘛!总要有些雅量,何况是对自己的朋友。
「不过呢!」小林喝完酒说着:「我觉得你刚刚的反应好像除了愤怒之外,还带着更多的恐惧,我有没有说错?」小林带着意味深长的眼光看着我。
我没有立刻回答,因为我需要想一想,也许小林说得对,我是在恐惧,也许我怕同性恋的那种感觉吧!自从知道人一出生就有双性恋的趋向之後,我就很担心自己成为同性恋。不管时代怎麽进步,不管杜会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我就是无法接受两个男人[特别是男人]做爱的画面,我无法想像两具阴茎彼此杀是怎样的情形。
「算了,不要想得那麽认真,我不一定要你回答的。」小林说,他这句话倒是替我解了围,我实在不想去回答他的问题。
「我觉得我应该去找陈一智谈一谈。」我试图改变话题。
「有必要吗?」小林的样子有些不解。
「当然。」我说:「或许对我的研究有所帮助。」「这样做当然是比较好,不过…」小林突然停了下来。
「不过怎麽样?」
「我是怕你被影响了。」小林说。
「放心,我的立场一定会很客观的。」我笑着说。
「那就好,毕竟我们是研究人员不是法官。」
「我知道。」我举起酒杯说。
回到家中,已经是零晨一点多了,喝了一些酒之後反而没有睡意,我打开电视,随意的跳着频道看,最後,我的眼光停在新闻频道上。
又是妇女被杀的消息,这已经是这个月第六件了。
「这是本月以来的第六件强暴杀人案。市长陈火圆对此案表示严重关切之意,并饬令警察局局长胡志翔限期破案……」映象管里的女主播表情严肃的说。
画面的右上方是受害者生前的照片,一副不知人世险恶的清秀脸庞,底下则是一排悚动的标题:夜狼横行妇女惊魂。这样的书面实在是令人震撼!
「据了解,死者在遇害前曾与一名林姓男子共同出游。警方希望该名男子能出面说明案情…」林姓男子:不晓得为什麽我立刻联想到的是小林。不过小林不会去给自己惹这样的麻烦吧!我笑了起来,这只是一种巧合而已,我竟然当真了!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