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一章来意
唐国前朝的完颜氏,是典型的游牧民族关建立起来的政权,虽然后来一直受到唐
的文化影响,以至于渐渐的已经和关内的唐
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但作为统治者阶级存在的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权,也在始终推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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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他们上留着的这种金钱鼠尾辫,就是完颜氏一朝最鲜明的标志之一。亦即是所谓的“留不留
,留
不留”,只此一来,三百年间,便几乎将整个唐
民族从古到今的风骨摧残的百不存一,手段可谓狠毒之极。
王越远远的就看得清楚,这些刚从车子里下来的,除了为的那一男一
和旁边那个满
白的老
之外,竟然都是一等一的好手,或是目光凌厉,眼神如鹰,或是脚下生根,步履凝重,一个个气质彪悍,
气
。一看就全是
通实战的护卫高手。
尤其是在他们之中的,那五个在脑袋后面留着金钱鼠尾辫儿的,这些
身上的气息隐隐外露,目蕴
光,才一落在王越的眼中,便也现这几个
居然全是大师级的高手。哪怕是在实力上或许还不如洪承业身边的那个周长虎,可只看他们一下车后目光梭巡四周,身上在无意中散出来的那种可怕的气势,就足以判定他们中的任意一个
,都不会比温莎差。
“厉害,真的很厉害!”
想当初,即便是身为汉诺威家下一代内定继承之一的隆美尔,身边明里暗里受他支配的大师级格斗高手,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而已,可现在,就是眼前这伙
,随随便便就在身旁带了五个,而且从他们的衣着打扮来看,估计也只是
家的“
才”而已。
完颜氏麾下的八旗子弟,固然都是贵族出身,但完颜氏本来就是崛起于关外的白山黑水大原,八旗就是最原始的八个部落,说到根子上其实就是氏族部落,骨子里面奉行的仍旧是
隶制。所以哪怕是后来
关,取了唐
的天下,坐拥百万里山河,可治理起国家却还是如同原来治理氏族部落一样,划分阶级,分封功臣,把天下
都当成自己的
隶。
甚至就连满朝的文武大臣,都要在朝堂上,称主子,自称
才!
是以这五个的地位虽然不低,在一众护卫当中高高在上,且留了金钱鼠尾辫也说明他们是正统的旗
出身,但在前面的那一男一
面前,显然却仍旧是个下属的身份。
而事实上,随着当初前朝灭,国内也不知道有多少
提前一步事先在海外置办了大量的产业。像是八旗中的这种贵族,当然也不会个个都去誓死殉国的。
就比如面前的这一位中年男,年纪也只是有三四十岁,可身上却已经早早的培养出了一
贵气,一如他的祖宗当年,出
之间都有大批的护卫簇拥警戒,跟从开道。身边的这些
,个个身穿黑衣劲装,皮靴腰带,内衬利刃,就连腰间的
袋也稍稍吗,明眼
一看就知道他们的身上还配了枪。
这些护卫的功夫,虽然远不如后面那五个,可目光犀利,动作敏捷,身上虽然没有军
那种浓烈的血气,可起落间整齐划一,显然也是经受过特殊专门的训练的,不是军
胜似军
。
尤其是,这些刚一下车,立刻就自动分布在为那男子周围,里里外外,有近身的,有游弋的,还有最外围占据有利地形观察形势的,明明只有二十几个
,偏偏就这么一布置,就给了
一种肃穆庄严的味道。
就好像一个,突然掉进了狼窝,走进了狼群的领地。任何
只要一靠近,必然就会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压力,使自己时时刻刻落在这些
的监视之下。是生是死都在狼王的一念之间。
而事实上,这些如果放到前朝,那其实就是被各家大贵族从朽养出来的侍卫和死士,不但
通实战,而且悍不畏死。只要主
一声令下,他们就是最好的鹰犬。
虽然说这里是不落,距离东方的唐国数十万里,还隔着一座大洋,国内新朝的手暂时还伸不到这里来,可随着东西方的
流
益紧密,西方各国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东方面孔出现了。
所以,作为主子,这个中年男对自己的
身安全,可是一点都没有马虎大意的,并且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他也认为随身带着这些
也是必要的排场,是绝对不可以缺少的。
而他的这个排场,也的确够大,五个大师级的高手,再加上二十多个死士和护卫,只是这些就足以让安妮和隆美尔这样的大家子弟,甘拜下风了!
然后,正在此时。
王越在和苏明秋远远的对望了一眼后,突然迈步走了过来,远远的只是他刚一动起来,立刻就引起了这些
最外围的几个
的注意。随后轻轻的一声呼哨,整个护卫团体顿时悄悄移动,变换了队形。几个
随便一个穿
,所有
的目光就在第一时间盯在了他的身上。
“主子,这个是个高手,一个非橱害的高手。”
随着王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离着还有几十米距离的时候,站在为的那一男一两个
身后,那个满
白的老
,微微佝偻着身子,忽然目光一闪,轻轻的往前凑了一下,然后压低声音对着这一对男
轻轻的说了一句话。
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这个老居然也能在一瞬间看出了王越的与众不同,由此可见这个
显然也是位个中高手。单凭眼力,就强过了后面那五个
不止一筹。
“他当然是个高手了。能被苏明秋收了当徒弟,而且连古德里安那样的物都打死了的
,又怎么可能是个一般
呢?不过安总管,你要明白现在这个年月儿,有些事
可不是拳
大就能解决得了的了。任他武骨世,说到底也不就是一个
么,势单力蓖是他最大的弱点。我对这个
虽然还有点兴趣,但现在也不忙着接触,还是先见见苏明秋再说吧。严四海那个老家伙怎么也算是咱们一边的
,既然现在舍下老脸为了朽子那个丫
求到了我
上,那这个面子也不好不给。”
为的这个中年也不回
,只一边说话一边打量了几眼远处走来的王越,然后就嗤笑一声,挥了挥手,转身便要往楼里走。
却不想他身边的那个,竟然没动,反倒是看着王越微微皱了一下眉
,从眼神中闪过一抹亮光,“先别急着走啊,王爷b个王越,虽然不过是个莽夫,只知道匹夫之勇,不值得您太过重视,可是他是苏明秋的徒弟啊!如果您还想收服苏明秋为己用,这个
就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而且您忘了昨天那件事,就是这个
甘冒奇险,在林家和洪家
的手里救下了苏明秋的
儿的,所以我觉得您今天要想解决了严四海的事,就得先从这个王越身上下手。正所谓先易后难,有了这个
的帮助,想必苏明秋那里也会容易办的多。”
说话的这个,年纪也有三十多岁,可长高盘,打扮的雍容华贵,说起话来也是不紧不慢。可就是这么一番话,倒是让她身边的男
,立刻停下了脚步。
“嗯,你这么说倒也不错。罢了,就听你的劝,和这个王越说几句话吧。”
被尊称为王爷的这位中年,毫不在意的点了点
,再看向对面的王越时,脸上的表
就已经带上了一
高高在上般的俯视。如同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与地面上整
爬来爬去的蝼蚁,在他看来,似乎只要和王越说上几句话,就已经是给了王越好大的面子一样。
“几位是来找苏明秋的吧?不过很抱歉,七叔他老家现在有事,所以不方便见客,如果有什么事,方便的话,倒是可以先和我说说。”
王越一步一步的走过来,看似慢条斯理,不慌不忙,可实际上脚下的度却是奇快无比,百十米的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