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谋。荆王元景,是高祖第七子,闻有帝位可居,也就随声附和。只遗直自恐受累,暗中通报无忌,无忌密报高宗,高宗即命无忌审查此案。高阳公主闻这消息,忙遣诬告遗直,说他有谋反
事,待至无忌彻底查清,水落石出,遗直未尝谋反,遗
及公主与薛万彻柴令武等,实有异图,于是密谋已泄,大狱遽兴,好几个要伏法受诛了。小子有诗叹道:
堂堂帝竟无良,敢肆猖狂欲覆唐。
他太平安乐事,祸阶都启自高阳。太平公主,安乐公主事,均见后文。
毕竟几受诛,且看下回续表。
太子可以烝父妾,公主亦何不可私僧?故祖宗贻谋,一或不善,子孙必尤而效之,且加甚焉。本回依史演述,事非虚诬,惟叙太子犯
事,则以武媚娘为主体,媚娘不先勾引,则太子亦何敢下手?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之耽兮,不可说也。叙公主犯
事,则以房遗
为主体,遗
若善防闲,则公主亦何敢肆
?纵妻犯
,罪及乃夫,古今律意,有同然也。著书
推原祸始,于武媚娘房遗
两
,隐加讥刺,非恕太子及公主,所以明
之为蛊,夫之不纲,皆亡国败家之尤耳。读此书者顾可不知所惩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