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除了可以获得高昂的年薪外,年终还可以获得公司百分之五的利润分红。这样把报酬和公司利润结合起来的雇佣方式,虽然很常见,但这样的比例,却算是比较高的了。
两人同时对范哈这番待遇表示满意,立刻签订合同,正式成为范哈新公司的一员。
至于借自杨管北的那批经理人,反到要临时在他们手下继续当差,等新公司组建完成了,再还给杨管北。
由于范哈手上的业务比较复杂,即有房地产,又有银行股票,还有马上就准备开设的轮船公司,以及订购的大量机器设备,公司的业务也不能具体划分。范哈就干脆给公司取了个范氏号的名号,将来各项业务发展壮大了,才成立分公司,专门命名。
[记住网址 . 三五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