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他担心会对女儿造成什么心理伤害。
到那时,那可就后悔莫及了。
萧逸风听后,微微愕然,随即忍不住笑着宽慰道:“秦叔叔,这事你多虑了,绝对不会发生的。”
他已经用银针将真气导入王浩然的身体中,现在王浩然那方面的功能已经没了。
就算大小姐主动,那王浩然也没能耐对大小姐做什么。
秦开完全就是杞人忧天而已。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秦开对萧逸风的语气有些惊异。
“秦叔叔你不是都说了,那个王浩然品格十分良好,即便和大小姐谈恋爱,又怎么会轻易做出越轨的事情呢?而且大小姐也不是随便的人,因此我才会说,秦叔叔你忧虑的这事,根本不必担心。”
萧逸风当然不可能说实话,因此编造了一个理由解释起来。
“说得也对,浩然这孩子应该不太可能会做出这种事,而且韵寒虽然刁难任性,但也是一个有分寸的人。”秦开渐渐放下心来。
“秦总,前台有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来找你,没有预约,她也不说名字,只是说来自一个叫凤溪山的地方。”助理来到办公室向秦开汇报。
当秦开听到前半段话中“没有预约”这个字眼,他想要助理将人打发走,可当然听到后半段中的“凤溪山”时,他浑身一震,面色大变。
“你赶紧去带她来见我!”秦开急忙对助理道。
助理因为秦开这反应惊了一下。
他还是一次见到秦开有这么失态的时候,不过作为助理来说,打听老板的事情是大忌。
“是,秦总。”助理连忙跑出去办事了。
“秦叔叔,你还好吗?”萧逸风也觉得秦开这态有些异常。
这话问出后,秦开半天才回过来,说了一句“没事”。
萧逸风就更觉得怪了。
不多时,助理就将一个中年女子带了过来。
这中年女子生着一双丹凤眼,鹅蛋脸型,眉心处还有一颗红痣,虽然有些年纪了,但从身姿和脸型五官来看,年轻时应该也是一个美人。
“不不是她,是啊,她怎么会来这里呢”
见到这丹凤眼女人后,秦开低声叹息自语,脸上出现遗憾、失望之色。
不过,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情。
“你说你来自凤溪山,那么你是谁?和她和她是什么关系?”秦开出声问道。
“我叫凤蓉,算是她的妹妹吧,这一次来,是代替她来看看女儿的。”丹凤眼女人回道。
秦开微微颔首。
凤溪山的人,以凤为姓,他的妻子也就是秦韵寒的母亲,名字叫做凤筠。
不过由于一些原因,凤筠是不能离开凤溪山。
算起来的话,秦开已经和妻子分开18年了。
“她还好吗?”秦开眼中浮现怀念之色。
“姐姐很好,你不用担心。”凤蓉淡淡回应了一下,接着问道:“姐姐的女儿呢?”
“你远道而来,就让我尽一些地主之谊吧,晚些时间我带你去见韵寒吧。”秦开是想多向凤蓉打听一些关于妻子的消息。
说完,他吩咐助理去找个酒店安置一下凤蓉。
“她会武功。”
助理和凤蓉离开后,萧逸风忽然对秦开说了一句。
凤蓉并没有刻意掩藏自己,走动时步履轻盈,呼吸绵长深厚。
这明显是修炼了内功的表现。
萧逸风要是看不出来,那才叫怪。
“恩,”秦开淡淡的点头,并不意外。
“我听老头子说起过凤溪山,那个是个传承百年隐世修武门派,不过这门派规矩多,没想到秦叔叔您的妻子,竟然还是修武门派中的人。”萧逸风感到很惊异。
因为如这种隐世修武门派,对修武天资很看中,因此在门派之人的择偶方面,多有干预。
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后辈遗传到修武天资。
秦开是个生意人,按理说不会和凤溪山的人产生瓜葛才对。
“这些事说来话长。”秦开语气复杂的叹息一声,不过却并没多提。
萧逸风瞧见秦开复杂的色,就知道其中肯定有一段故事。
不过秦开不想说,他也没有多问。
“秦叔叔,除了保护大小姐外,今后您有其他用得着我的地方,也可以尽管跟我说。”萧逸风想要讨好自己认定的未来老丈人,因此示好道。
第104章狼王登场
秦开先是一喜,随即摇头道:“或许你很难帮上忙。”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那凤溪山虽然高手众多,但却不能横行无忌,就比如刚才那个凤蓉,他虽然武功不错,但如果我要对她出手的话,不出三招就能制伏她。”萧逸风自信满满。
老头子是当世高人,虽然是孤身一人,但却足以压过当世九成九的隐世门派。
萧逸风仗着有老头子撑腰,又怎么会怕一个凤溪山。
“那就多谢逸风了,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找出预谋绑架韵寒的幕后主使。”秦开开怀笑道。
——
夜幕降临。
一家生意不错的酒吧中。
散台的位置上,一个留着利落短发的男子,正摇晃着红酒杯。
这男子看上去大约35岁,留着淡淡的胡渣,面部的轮廓十分硬朗,脸上挂着一种桀骜的不羁情。
他穿着一件白衬衫,一身健美的肌肉线条若隐若现。
在他的脖子下没有被衣服遮挡的地方,隐隐之间可见一条狰狞的圆孔伤疤。
如果有眼力劲的人看到,一定能分辨出这是枪伤愈合之后留下的疤痕。
除此之外,男子的脖颈上还挂着一颗狼牙,让他更添一股野性的魅力。
整体看来,这男子不算帅,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荷尔蒙的气息,很有男人魅力。
这种桀骜男子,对于一部分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桀骜男子仅仅在这里坐了不到五分钟,就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过来主动搭讪。
不过桀骜男子的眼光很高,也很挑剔,对于普通的货色看不上。
此刻,桀骜男子正打量着周围。
或者准确一点说,他是在打量酒吧里的女人。
他喜欢当猎人,而不是当猎物。
不多时,他就盯上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28岁的样子,颜值不算特别高,身材属于那种微胖型的,要是一般的小男生,肯定是不会喜欢这种的。
但向他这种老手,却深晓那种女人是如何妙哉。
只见那女人色挂满愁绪,端起酒杯的右手无名指上,有硕大的一枚钻石戒指。
以那钻石戒指上的钻石大小来看,至少是在百万以上。
桀骜男子看见,酒吧里接连有七八个人去搭讪这女人,不过就碰了一鼻子灰。
桀骜男子立即对这女人做出了一些判断。
这女人是个良家,不缺钱,来这里是买醉的,不是来找快乐的。
而且让女人烦恼的原因,多半是感情上的问题。
拖良家妇下水,劝失足女从良。
这是古往今来风流男子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