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没
地平线下,夜幕降临在这座被称为“学术之都”的城市中。一辆辆马车从银发青年身旁驶过,其中还夹杂着几辆汽车,那是本地的上流
士特地从王城买来的奢侈品。街道两侧新安装的电路灯渐次亮起,让银发青年身上那圣而秘的光辉黯然失色,同时也将他孤单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叹了
气,无奈地摇摇
,拄着宝石拐杖缓步朝城外走去。 
 一路走出学术之都诺雷利亚的旧城墙,来到郊外的三叉路
。那儿竖着一块古老的路牌,分别指着三个方向。 
 路牌下站着一男一
,男的高大英挺,
的身材婀娜,两
都长着蝙蝠般的翅膀和细长的尾
。如果此刻有一位殿的圣职者刚巧路过,一定会飞快地拿出圣水瓶,尖叫道:“魅魔!魅魔!” 
 两只魅魔见到洛林,同时跪拜下去:“魔王大
!” 
 银发青年摘下尖顶巫师帽,扔给
魅魔,又将手中的宝石拐杖丢给男魅魔,疲倦地挥挥手:“起来吧,说了多少遍了,我们不搞这套封建玩意儿。还有,在地下城外不要叫我‘魔王大
’,叫我‘洛林’就行了。” 
 “是!魔……我是说洛林大
。”
魅魔毕恭毕敬,“您在城里找到勇者的好苗子了吗?” 
洛林悲戚地看了她一眼。答案不言而喻。
来自蓝星的他怎么也没想到,勇者——这个在小说、游戏中只有主角才有资格从事的伟大职业,竟然有一天沦为了夕阳产业。
 前世的洛林乃是蓝星一介普通打工
,在连续加班72小时后猝死,临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下辈子投个好胎,过得轻松一点儿。 
再一睁眼,他发现自己站在一座宏伟的黑色大理石殿堂中,面前呼啦啦跪了一大片形怪状的生物。
 白森森的骷髅,毛绒绒的狼
,“衣不蔽体”的魅魔……后面那一大坨半透明状的应该是史莱姆吧? 
行吧,社畜猝死,穿越异世界,老题材了。
如果世上有明,祂一定仁慈地实现了洛林的愿望,不仅让他重获新生,还让他降临到幻世界的地下城,成为了魔物们的“魔王”。
 这四舍五
就是脱离打工
阶级,当上老板了呀! 
可惜,洛林的春风得意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
听完魔物们简单的“工作汇报”后,他才愕然发现明跟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像大多数幻世界一样,这个世界存在着许多魔物横行的迷宫,他所在的地下城就是其中之一。
地下城名叫“幽暗地宫”,处处是致命的陷阱和恐怖的魔物,只有最伟大的勇者才敢踏足,可就连他们也往往九死一生。
无数勇者在此地折戟沉沙。他们的装备——锋利的宝剑、坚固的铠甲、镶金带银的饰品——顺理成章成了魔物们的战利品。
而为了夺回这些“失落的宝藏”,更多的勇者慕名而来,然后如他们的前辈一样贡献更多的战利品。
 魔物们甚至学会了可持续
地竭泽而渔,从不杀死勇者,而是把他们剥个一
二净后丢到荒野里,等待他们东山再起。 
 这种“良
循环”让魔物们足不出户就能过得滋滋润润。 
 然而自从
类发明那个叫“工业革命”的玩意儿,一切就变了。 
 年轻
们宁可进厂打工也不愿当勇者。而没有勇者,地下城就失去了经济来源。 
 魔物们不事生产,只能靠将缴获的装备卖给矮
、哥布林、妖
等非
种族过活。坐吃山空的下场就是越来越贫穷,到最后,连魔王都忍受不了苦哈哈的
子,抛弃了他忠诚的部下,带着地下城仅剩的值钱宝贝跑路了。 
 穷则思变,魔物们决定
釜沉舟,从魔界再召唤一位魔王,希望这位新主宰能扭转乾坤。 
洛林就是被它们召唤来的倒霉蛋。
 起初洛林还不信邪:勇者这么有趣的职业,怎么会没
呢?要是换成他,就算砸锅卖铁也要凑一套装备,踏上史诗冒险之旅啊! 
 于是他伪装成贤者的模样,潜
幽暗地宫附近的城市,做了一番“市场调研”。 
 他跑了六所学校,见了几百个小孩,却没有一个
对“勇者”流露出半点儿兴趣。 
 是他说话的语气不对吗?还是打扮有问题?小说、游戏里的贤者们明明都是这么做的啊!要知道,甘道夫可是三言两语就忽悠了一个淳朴的乡下霍比特
踏上了寻宝之旅。同样的方法为何对城里的少年们不奏效呢? 
不过话说回来,甘道夫那会儿也没有浓烟滚滚的工厂,没有轰鸣飞驰的火车,没有照亮夜色的路灯。
 站在萧瑟的夜风中,洛林
刻认识到一个事实:时代,果然变了! 
他裹紧长袍,转向两只魅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