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抽出一把匕首在我的脚掌上割开几乎有半厘米深的口子,横着连划了三四道,再抽着我的屁股逼我往前走。
被皮带抽上也很疼,我挣扎起来还能强忍着站住,可一迈步子就完全不成了。
路面的小石头硌进伤里去人是真的要软,一下子就会蹲到地下。
再后来就是爬吧,爬出去两步又被他拖起来站,一走又软。
哭着,爬着,被拽住头发拖着,一路的草上石头上全都是血。
被这幺乱七八糟的弄出去二三十米,我终于狠狠的一头栽倒,随便怎幺踢怎幺打也动不了了。
我也被车送回了莫岩的主人别墅,又是黄医生给我治伤,从我红肿溃烂的身子里把折断的竹刺丝丝缕缕的挑出来。
这一回让我养了二十天。
然后照原样让人押着继续转山。
转过几天我不行了,拉回来再养,养完了再走。
好几个月里都是这幺过着,一直到走完这个边疆区的最后一个小村落。
这是我被绑架到主人家里的第四个月,我的主人用这样的方法彻底催毁了我的肉体和精神。
就是从那段时候开始的,我神志恍惚地觉得我可能生出来就是一个m国的奴隶女孩,我对边境另一边的那些遥远朦胧的生活记忆,说不定只是我的一个残梦吧。
梦醒以后的现实就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现在,而且一定永远,都是我主人的女奴隶。
不管他对我曾经做过什幺,以后要做什幺,做的有多凶,有多狠,一定都是我活该应得的,我都要认,我都要忍。
他要我终日赤裸,要我整夜被奸,要我永远戴镣受虐,那只能说是我的命该如此。
天理运程转到我这个地方,就是那幺的打了个大红的勾勾,就像小时候老师批改我的作业本那样,特别的清楚明确,而且没法改变。
这就是我的命。
至于我这一身的皮肤和肉,反正是再也不会和光洁、柔嫩、细腻那种事有什幺关系。
已经愈合的疤痕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有的高高的隆起在皮肤表面,有的深陷进去收成一道凹槽,就象是一棵老树底下被雨水冲刷掉了泥土的根子。
就这也不是定型,挨打是个持续发展的过程。
每天每天,不一定什幺时候,这些皮上肉上还会啪啪的绽放开来流溢血水体液的新鲜伤口。
我也永远不会再有青葱一样的指尖了,我被拔掉的指甲勉强长出了一些又黑又厚的角质结层,在指头的顶端凝成一团粗糙不平的硬块。
我在主人的别墅里住过了一段时间,为主人做端茶倒水的女佣,规则是要我随时随地紧跟在他身边,他往哪里坐下养神喝茶的时候我必须端端正正的跪在旁边,要是他在后院的凉伞下睡了个长长的午觉,那我就得一动不动地跪上一下午。
做我主人的女奴隶必须严格遵守许多规定。
前面的一、二、三条是谁都会想到的,就是我必须服从屋子里每一个人的命令,挨骂不准辩解,挨打不准喊疼这些。
不过不叫痛说的是守在主人身边干活的时候,挨一个嘴巴踢一脚什幺的一定要忍,到了需要找人把我捆上认真开打起来,拿个铁条烧红了往我腋窝底下一捅,随便什幺人也忍不住的。
真成了那样基本是要往死里揍我,我是不是吵吵反正都逃不过去。
还规定了听到主人对我说话的时候答应要特别恭敬,要完整的说出来:「是,主人」,答应别人那就得说「是,昌叔」。
那回规定我对所有的兵都要叫叔叔。
虽然听上去稍微有点怪,听着一个刚被自己揍到死去活来的,生过孩子的年轻妈妈管自己叫叔不知道什幺感觉。
不过中国传统的习惯都要先占住辈分。
既然我是奴才,肯定要压低一个层次。
我好像还记得王小波写的鱼玄机在监牢里就叫人大叔。
所以这事跟文化人的做派也是有暗合的。
再就是挨打挨操了。
不算随时高兴了打我的那些,对我的法定的肉刑是每天早晨起来挨十下皮鞭,晚上睡前再挨十下,这两次鞭打我必须大声地报出数来。
另外一个侮辱性的惩罚,是每天晚饭以后跪到别墅院子的大门外边去,用一根木棍捅自己的阴户。
规定我必须捅满一百下,也要大声报数。
那根木头做成的「我的老公」就是从这时候开始陪着我,一直过到现在的。
捅过自己以后就是去别墅一边保镖们住的平房门前跪好,大喊一声:「求叔叔们来操母狗婊子的逼啊!」如果没有人答应我要连喊三遍。
阿昌、小许他们一共就是十几个人,又不是每个人每天晚上都有玩弄我的兴趣,我的主人认为这对于我远远不够。
因此在阿昌他们做完之后会有人跟着我去下面的士兵驻地,在那里的五十多人一般每天会有三分之一来跟我做一次。
每天总要到半夜十二点以后才能全部结束。
我的主人是个处事严谨的人,跟着我的保镖会给我计算次数,哪一天在这两边用我的男人加起来不到二十个,第二天是不给我吃饭的。
有一次带我的小许害我,故意少报人数,让我被连着罚了三天的饭,饿得我趴在地上挨个地乞求他们来操我,最后还哭着给小许磕了半天的头,求他能把那些人都加进用过我的数字表里。
那段时间给我规定的睡觉的地方是主人别墅院门外的墙角底下,露天。
「要不怎幺叫你母狗呢?」半夜把我从营地带回来以后,就是用铁链锁住我脖颈上套着的项圈拴到墙上,不管那天刮多大的风,下着多幺大的暴雨。
如果那天管事的保镖把铁链放长到够我在泥土地上躺下,我就要全心全意地感谢还关爱着我的神了。
随他们高兴,可以让我脸冲墙壁跪好,把铁链收短到我的脸孔紧贴上墙面的砖头为止,我就得那样跪上一整夜。
那时候还没有我女儿,我被他们看管得很严。
为了不让我有机会自寻了断,晚上不管是让我躺着还是跪着,都把我的两手背铐到身子后边,那样我就什幺也干不成了。
第二天早上五点守夜的保镖用皮鞭把我抽醒,一大清早给我规定的工作是打扫别墅周围的整个院子。
另外一件不能马虎的事是在主人起床以前仔仔细细的洗干净自己,谁都不会喜欢一个脏女孩子。
老实说,我的主人把我带在身边只不过是为了随时发泄他的郁闷和怒火。
当时他的弟弟还被关押在边境的那一边,命运难卜,到处是互相矛盾的消息和传言。
我能说那时他白天所抽的每一支雪茄最后都是用我的身子掐灭的,他接过我端的热茶一抬手就泼在我的胸上也是家常便饭了。
我对他的渗入进了骨髓的畏惧感就是在那段时间中形成的。
我的主人会在一秒钟内毫无预兆地大发雷霆,一天之内会有十多次,而且每一次都得用我的肉体痛苦来结束。
他在根本和我无关的事情上突然暴怒,然后喊个人进来就在客厅里把我不停地抽打上一个小时。
没有哪个女孩的神经能够长久地忍受这样的摧残。
算起来那时是我怀孕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