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唔……当初离婚的时候,我原本打算争取把孩子带在身边养,可是对方不同意,而且他们以我没有工作能力抚养为由硬把小孩抢走,我……我又没钱跟他们打官司……唔,如果你打算跟我结婚的话,可以想办法帮我把小孩抢回来吗?我真的很想他们……」看着她说着说着红了眼眶,而两个侄女听了之后也眼角泛泪,我当下就感到后悔不已。
早知道会这样的话,我就不应该带她们来。
「叔叔,你就帮华姨嘛。
如果我看不到妈妈的话,一定会很难过的。
」「呃……小芳乖。
妳还小,大人的事情并没有妳想的那幺简单。
妳想想,如果他们跟华姨住在一起,就不能跟爸爸住了呀。
」「不能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吗?我爸爸妈妈就住在一起呀。
」「小芳呀,爸爸妈妈就是因为没有办法一起生活,所以才会选择分开住。
唔……这个问题有点複杂,等妳长大才会懂。
嗯……对了,姝姝,妳先带小芳去买手机吧。
」「哦,小芳,走,姐姐带妳去挑手机。
」「不要,我要等叔叔娶华姨。
」靠!我对这个离过婚的女人还没有全完了解,才见一次面就要娶她!?这……这简直就是逼宫的节奏呀!为了我的性福着想,我迅速思考不到二秒,便开口说:「阿华,孩子的事呢,我们再找机会慢慢讨论,因为我等一下要赶回台北,还答应了送小芳手机当生日礼物,我怕时间有点赶……我觉得我们再另外约时间好好聊聊,可以吗?」「嗯。
」没想到这时嫂子忽然开口说:「阿华,如果妳没事的话就陪我们一起去,我们对这里的路不太熟,妳就当做帮我们带路嘛。
小叔,你觉得呢?」呃……嫂子都发话了,我还能说不吗?于是乎,我只好带着两大两小四个女性同胞走出了咖啡馆,然后在嫂子明显为我製造机会下,我只能跟阿华走在前面带路,而嫂子和她的两个女儿,则是刻意落后我们一段距离,在我们后面闲庭漫步。
走着走着,我不动声色地利用眼角余光往后瞄,见三女远远地吊在后面差不多十几公尺,我眼珠子一转,便跟身旁的女子说:「阿华,妳愿意在结婚的前提下跟我交往吗?」「你的意思是,先跟我谈恋爱,觉得适合的话再结婚?」「嗯哼。
」「大概多久?结婚后你会帮我把孩子抢回来吗?」「老实说,即使我愿意,但我认为机会不大。
因为妳们都离婚这幺久,而且当年法官也做出了判决,妳现在要重新争取抚养监护权,就等于重新翻案。
除非妳有证据,证明前夫已经没有抚养小孩的能力,并且想办法证明妳有能力抚养他们,否则妳能够争取到小孩的探视权,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真的没其他办法吗?」「如果妳真的不死心,其实可以找当地的调解委员会,或者地方法院的简易民事庭,那里有免费法律顾问可以谘询。
」看着她听完我所说之后又泛红了眼眶,我只能柔声地劝慰她:「我不了解妳前夫的家庭状况,也知道妳想和儿女在一起生活的心情,可是我真的帮不上什幺忙,所以只能提出这个建议给妳参考。
」「楚大哥,如果我跟你结婚,你仍然不会帮我?」「老实说,我不想帮别人养孩子,要养也是养我自己的。
」「嗯,我知道了。
我还有事,你帮我跟阿红姐说一声,我先走了。
」说完这句话后,阿华就头也不回地往前急奔;没多久,嫂子带着两个女儿便来到我身边。
「小叔,阿华怎幺走了?」「她忽然想起还有其他事,所以先走了。
我们去买手机吧。
」买完了手机,我送嫂子和小侄女到台中火车站,让她们自己坐火车回家。
送她们到剪票口,我带着歉意对嫂子说:「嫂子,不好意思,我怕开车送妳们回去再回台北会塞车,只好请妳们坐火车回去了。
」嫂子也明白我的意思,挥挥手说:「没关係啦,没有帮你介绍到好对象,还让你花这幺多钱给承业他们买手机,我……」「嫂子,我们都是一家人,不用分得那幺清楚啦。
」说到这里,我抱起了小侄女,在她脸颊亲了一下,柔声说:「小芳,叔叔先祝妳生日快乐。
有事就打电话给叔叔喔。
」「嗯。
」侄女乖巧地点点头,然后又冷不防在我嘴唇吧唧地亲了一下,「谢谢叔叔,小芳会用功读书,有空就用手机跟叔叔聊天。
不过叔叔,你是不是不娶华姨了?」「呵呵,我觉得她应该可以找到比叔叔的更好男生。
」「哦。
那小芳长大后嫁给叔叔好不好?」「呃……呵呵……妳呀,当叔叔的女儿还差不多。
」我笑着岔开了她这令人尴尬无比的童言童语,「好了,妳们快进去等火车吧。
叔叔先载妳大姐回台北啰。
」「叔叔拜拜,姐姐拜拜。
」这时,我突然发现嫂子把宓姝拉到一旁,说了一会儿悄悄话后,只见她露出臊羞的神情轻点头,随后嫂子就拉着她的手,亲密的走了回来。
等她们母女俩剪票进站,我和宓姝便一前一后地走到停车场取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