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
部,赫然发现对手不愧是法学院之虎,

像
蛋那麽大,正尝试着嵌进她的身体!我虽然开始有点讨厌老师,却还是
很注意她的表
,我相信现在不是演技,她是真的受不了这根大老二,不过其他
同学还笑着欣赏这一切,有些

接耳似乎在讚歎老师的演技,拜託,老师的
小
是真的受不了那隻大
啦!上次被老师一脚踢倒,这次有机会被老师点上台
,胡文钦真的是来
够本的,完全不管老师是真的叫着「不要、受不了了」,双
手抱着老师的小
,一下下用力地
着老师,每次都把25公分的
状凶器退
到仅剩前端还在老师体内,然后故意用力前挺,让整根没
至底,发出啪搭啪
搭、噗滋噗滋的声音,
水
了不少在何心瑜笔记本上,她无奈地一直拿出面纸
擦拭。
随着胡文钦每次的冲撞,老师的胸部发出惊
的晃动,
都快要摆脱
罩
跑了出来,老师绑成马尾的长髮也向洗髮
广告一样不住飞扬,两鬓流下的汗水
也因为下体被冲撞连带的惯
往前
出,脸部表
更是痛苦超过愉悦,不时看到
老师在被突进时咬牙切齿,势
稍缓或胡文钦把
茎往后退时又露出舒坦的表
,我的心
好矛盾,坦白说看到老师的
样我是有一丝好奇的,毕竟平常高傲
的她没什麽机会发出这种表
,所以我希望看到老师更多种样貌,希望胡文钦多
发挥本事。
不过,谁受得了老师紧窄温暖的
道,即使
经验丰富的胡文钦,也因为这
次的经验太美好,不到五分钟就喘着气,皱起眉
大叫「我要
了!」
唉,我都懒得算了,不过这应该是今天第三支把

进老师身体的
茎。
嘿,没想到他才刚讲完要
,老师竟然右手一把握住他老二的根部往后施
力,让胡文钦的
茎退出她的
道,老师则是自己双腿微屈,把
阜用力往前挺
,然后左手努力搓着自己的
蒂,在胡文钦
之前,老师竟然先
吹了!这
!老师的
道
出大量清澈的
体,溅满何心瑜的笔记本,还有部分
到她的
脸上,她苦笑着别过
来,无奈地看着我,她是不是想到上次我颜
自己的搞笑
模样?然后我才刚想要伸出手指提醒她别
,却发现我食指一指,她反而充满
好奇心地转身,不别过
去还好,
的瞬间换胡文钦的超级巨

了,也
了何心瑜一脸
!不断抖动的
马眼处,白色的
体源源不绝
出,原来
大的

也比较多,绝不像某些三流
色小说的描写,我发誓我陈述的都是事
实,胡文钦的
几乎
满了何心瑜的笔记本和脸上,这让我感到有点抱歉。
陈湘宜老师如释重负,嘴裡喘着气,也不管后面
到软腿的胡文钦,正匆忙
地拿着裤子要去作答,老师香汗淋漓地问:「现在,小考题目第一题,男同学
犯了哪些罪,大家不用写出正确法条,例如:杀
罪、窃盗罪,老师就知道意思
;第二题,试举出刚刚的犯罪中,当中涉及的因果关係的讨论,以及结果归责的
对象。考试没有标准答桉,言之成理就给分,答对一题6分及格,两题答对
分,全错的同学5分。」
哇,答错还有墨水分数,跟国家考试差不多耶,就算不会也要用力掰。
我忘记一切的不愉快,振笔疾书,老师现在才拿出面纸擦拭胯下仍在滴落的
体,有她自己
吹的
体、汤智伟、许晋嘉的
,好像胡文钦也
了一点白
浆在她
毛和
门上,想到曾经是大家的
神被凌辱成这样,我的心一揪。
老师边擦拭着自己惨不忍睹的
户附近,仍关心学生学业进度,穿梭在课桌
椅间审视学生的答桉,不时微笑着点
,不时皱着眉
、嘟着嘴把
歪到一边思
考,模样甚是可
,如果不往下看她来擦拭下体的动作的话,真的会以为她是
纯洁的青春偶像。
突然我感到身边有
驻足良久,也不管她,我只努力想今天的内容,然后
写下『胡文钦容任
的故意(注二)可能该当刑法毁损罪、公然侮辱罪,毕竟
他损毁了何心瑜的笔记本、颜
了何心瑜,可能让她感到羞耻,不过老师
吹的
行为中断了胡文钦
的因果关係,所以那两个罪名算老师的;也有可能单纯老
师
吹不足以损毁何心瑜的笔记本,但是加上胡文钦的
,让何心瑜的笔记本
糟了殃,这是累积的因果关係,两个都成立毁损罪,
溅到何心瑜的部份则因为
公然侮辱是行为犯,不看结果,所以不管
的量多还是少,都构成公然侮辱,当
然还有胡文钦对陈湘宜老师的强制
,』总之我把所有可能的
形都讨论了一
,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
直到我听见身边啧啧的讚歎声,我才确定刚刚陈老师在我身边看了很久,与
我四目相对的瞬间,她满意地点了点
,颇有称许我的味道,喂,心理学博士,
你不知道我现在的心
吗?你对我愈好,只会让我更难过。
收完全班的小考考卷后,老师换嘉
的制服,抱着考卷到研究室。
忆起三个小时前我还为老师穿着清纯白衬衫、黑色褶裙而心动,现在看
完她和三个
的
表演后,却只剩心痛。
注一:刑法上未满6岁有准强制
罪的问题─立法者为保障青少年少
,拟制他们在6岁之前是对
自的概念很模煳的,所以即使获得他们的同意
而与之
,刑法上仍然是犯罪,因为其实不是真的强制
,所以称为准强制

罪(227)。
不过如果对4岁以下少年少
进行强制
,则是另一个法条(222)
了,叫做加重强制
罪。
刑法22条:对于男
以强
、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
方法而为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刑法222条:犯前条(指刑法22条)之罪而有下列
形之一者,处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
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
犯之者。
三、对
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
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
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
运输之
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
住宅或有
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刑法227条: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
为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