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去二十五分。故减乙二 ,余,令
,余,令
相乘,为二十五分。〕
 今有一 一
一 为牝瓦三十八枚,一
为牝瓦三十八枚,一 一
一 为牡瓦七十六枚。今令一
为牡瓦七十六枚。今令一 一
一 作
作
瓦,牝、牡相半,问成瓦几何?答曰:二十五枚少半枚。
术曰:并牝、牡为法,牝、牡相乘为实,实如法得一枚。
 〔此意亦与凫雁同术。牝、牡瓦相并,犹如凫、雁 飞相并也。按:此术
飞相并也。按:此术
“并牝、牡为法”者,并齐之意;“牝、牡相乘为实”者,犹以同为实也。故实
如法,即得也。〕
 今有一 一
一 矫矢五十,一
矫矢五十,一 一
一 羽矢三十,一
羽矢三十,一 一
一 摐矢十五。今令一
摐矢十五。今令一 
 一 自矫、羽、摐,问成矢几何?答曰:八矢少半矢。
自矫、羽、摐,问成矢几何?答曰:八矢少半矢。
 术曰:矫矢五十,用徒一 ;羽矢五十,用徒一
;羽矢五十,用徒一 太半
太半 ;摐矢五十,用徒
;摐矢五十,用徒
 三 少半
少半 。并之,得六
。并之,得六 ,以为法。以五十矢为实。实如法得一矢。
,以为法。以五十矢为实。实如法得一矢。
 〔按:此术言成矢五十,用徒六 ,一
,一 工也。此同工其作,犹凫、雁共至
工也。此同工其作,犹凫、雁共至
 之类,亦以同为实,并齐为法。可令矢互乘一 为齐,矢相乘为同。今先令同于
为齐,矢相乘为同。今先令同于
 五十矢。矢同则徒齐,其归一也。——以此术为凫雁者,当雁飞九 而一至,凫
而一至,凫
 飞九 而一至七分至之二。并之,得二至七分至之二,以为法。以九
而一至七分至之二。并之,得二至七分至之二,以为法。以九 为实。—
为实。—
 —实如法而一,得一
 成矢之数也。〕
成矢之数也。〕
今有假田,初假之岁三亩一钱,明年四亩一钱,后年五亩一钱。凡三岁得一
百。问田几何?答曰:一顷二十七亩四十七分亩之三十一。
术曰:置亩数及钱数。令亩数互乘钱数,并,以为法。亩数相乘,又以百钱
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一亩。
〔按:此术令亩互乘钱者,齐其钱;亩数相乘者,同其亩。同于六十,则初
假之岁得钱二十,明年得钱十五,后年得钱十二也。凡三岁得钱一百,为所有数,
同亩为所求率,四十七钱为所有率,今有之,即得也。齐其钱,同其亩,亦如凫
雁术也。于今有术,百钱为所有数,同亩为所求率,并齐为所有率。
淳风等按:假田六十亩,初岁得钱二十,明年得钱十五,后年得钱十二。
并之,得钱四十七。是为得田六十亩,三岁所假。于今有术,百钱为所有数,六
十亩为所求率,四十七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合问也。〕
 今有程耕,一 一
一 发七亩,一
发七亩,一 一
一 耕三亩,一
耕三亩,一 一
一 耰种五亩。今令一
耰种五亩。今令一
  一
一 自发、耕、耰种之,问治田几何?答曰:一亩一百一十四步七十一分步之
自发、耕、耰种之,问治田几何?答曰:一亩一百一十四步七十一分步之
六十六。
 术曰:置发、耕、耰亩数,令互乘 数,并,以为法。亩数相乘为实。实如
数,并,以为法。亩数相乘为实。实如
法得一亩。
〔此犹凫雁术也。
 淳风等按:此术亦发、耕、耰种亩数互乘 者,齐其
者,齐其 ;亩数相乘者,同
;亩数相乘者,同
 其亩。故并齐为法,以同为实。计田一百五亩,发用十五 ,耕用三十五
,耕用三十五 ,种
,种
 用二十一 。并之,得七十一工。治得一百五亩,故以为实。而一
。并之,得七十一工。治得一百五亩,故以为实。而一 一
一 所治,
所治,
 故以 数为法除之,即得也。〕
数为法除之,即得也。〕
 今有池,五渠注之。其一渠开之,少半 一满,次一
一满,次一 一满,次二
一满,次二 半一满,
半一满,
 次三 一满,次五
一满,次五 一满。今皆决之,问几何
一满。今皆决之,问几何 满池?答曰:七十四分
满池?答曰:七十四分 之十五。
之十五。
 术曰:各置渠一 满池之数,并,以为法。
满池之数,并,以为法。
 〔按:此术其一渠少半 满者,是一
满者,是一 三满也;次一
三满也;次一 一满;次二
一满;次二 半满者,
半满者,
 是一 五分满之二也;次三
五分满之二也;次三 满者,是一
满者,是一 三分满之一也;次五
三分满之一也;次五 满者,是一
满者,是一 
五分满之一也。并之,得四满十五分满之十四也。〕
 以一 为实,实如法得一
为实,实如法得一 。
。
 〔此犹矫矢之术也。先令同于一 ,
, 同则满齐。自凫雁至此,其为同齐有
同则满齐。自凫雁至此,其为同齐有
二术焉,可随率宜也。〕
 其一术:各置 数及满数。
数及满数。
 〔其一渠少半 满者,是一
满者,是一 三满也;次一
三满也;次一 一满;次二
一满;次二 半满者,是五
半满者,是五 
 二满;次三 一满,次五
一满,次五 一满。此谓之列置
一满。此谓之列置 数及满数也。〕
数及满数也。〕
 令 互相乘满,并,以为法。
互相乘满,并,以为法。 数相乘为实。实如法得一
数相乘为实。实如法得一 。
。
 〔亦如凫雁术也。按:此其一渠少半 满池者,是一
满池者,是一 三满池也;次一
三满池也;次一 一
一
 满;次二 半满者,是五
半满者,是五 再满;次三
再满;次三 一满;次五
一满;次五 一满。此谓列置
一满。此谓列置 数于右
数于右
 行,及满数于左行。以 互乘满者,齐其满;
互乘满者,齐其满; 数相乘者,同其
数相乘者,同其 。满齐而
。满齐而 同,
同,
故并齐以除同,即得也。〕
 今有 持米出三关,外关三而取一,中关五而取一,内关七而取一,余米五
持米出三关,外关三而取一,中关五而取一,内关七而取一,余米五
斗。问本持米几何?答曰:十斗九升八分升之三。
术曰:置米五斗,以所税者三之,五之,七之,为实。以余不税者二、四、
六相互乘为法。实如法得一斗。
〔此亦重今有也。所税者,谓今所当税之。定三、五、七皆为所求率,二、
四、六皆为所有率。置今有余米五斗,以七乘之,六而一,即内关未税之本米也。
又以五乘之,四而一,即中关未税之本米也。又以三乘之,二而一,即外关未税
之本米也。今从末求本,不问中间,故令中率转相乘而同之,亦如络丝术。
又一术:外关三而取一,则其余本米三分之二也。求外关所税之余,则当置
一,二分乘之,三而一。欲知中关,以四乘之,五而一。欲知内关,以六乘之,
七而一。凡余分者,乘其母、子:以三、五、七相乘得一百五,为分母;二、四、
六相乘,得四十八,为分子。约而言之,则是余米于本所持三十五分之十六也。
于今有术,余米五斗为所有数,分母三十五为所求率,分子十六为所有率也。〕
 今有 持金出五关,前关二而税一,次关三而税一,次关四而税一,次关五
持金出五关,前关二而税一,次关三而税一,次关四而税一,次关五
而税一,次关六而税一。并五关所税,适重一斤。问本持金几何?答曰:一斤三
两四铢五分铢之四。
术曰:置一斤,通所税者以乘之,为实。亦通其不税者,以减所通,余为法。
实如法得一斤。
〔此意犹上术也。“置一斤,通所税者”,谓令二、三、四、五、六相乘,
为分母,七百二十也。“通其所不税者”,谓令所税之余一、二、三、四、五相
乘,为分子,一百二十也。约而言之,是为余金于本所持六分之一也。以子减母,
凡五关所税六分之五也。于今有术,所税一斤为所有数,分母六为所求率,分子
五为所有率。此亦重今有之义。又虽各有率,不问中间,故令中率转相乘而连除
之,即得也。置一以为持金之本率,以税率乘之、除之,则其率亦成积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