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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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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

刘志就读于庞妃中学,上初中二年级。「请记住邮箱:ltxsba@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庞妃镇是一个很大的村镇,村镇有很久的历史。据说,这里曾经出过一个王妃,妃子姓庞,故村名叫庞妃屯,后来入口增加,又名庞妃镇。怪的是,村子里没一家庞姓,不知荣耀的庞家还有没有后人。村镇旁有一座庞妃庙,进香火的都是外姓人,他们不是祭祀祖先,而是祈求庞妃帮助,让他们也生养王妃,以此来改变家族的命运。人们想不到,奉为仙的庞妃也有嫉妒心理,不想让旁人取代她的地位。尽管历代朝拜不断,这一带再没出现显赫的女人。

庞妃庙四周是百年以上的古松,风吹过,发出松吼声,提示人们,这是一个肃穆的地方。它的旁边是县道,四通八达,不但可以通往省城,也可以去清河市。县道上通了“帕翅车”,也有人叫它“大捷克”。一天跑两次,时间不定。

“帕翅车”在庞妃镇有一个站点,以一个石碑为标志。石碑上有碑文,赞颂当地很有名的一位烈女。她十六岁订了亲,准备嫁给庞妃镇的汪姓财主,做填房。财主不幸遭瘟疫病死,还没谋面的小女子只好抱公鸡和画像拜成天地,在家里担负起抚育继子的重任。没有外嫁,也没有外遇,殁于不惑之年。继子为追念她的贤德,竖起烈女碑。土改时汪姓地主被镇压,儿孙们逃散外地,他家的院落就成了现在的初级中学。

全县只有三所初中,一所在县城,乡村有两所,庞妃镇这所学校涵盖四个公社,原来叫县三中,后来改名叫庞妃中学。庞妃中学二年级设三个班,刘志在三班。

刘屯离学校二十里地,刘志每天要用脚量过四十里的路程。到了二年级,他选择了住宿。

为了照顾道远的学生,学校建立了简易宿舍,实际上让学生睡在教室里。学校不供应粮,学生的口粮由学生往学校交。一天一斤毛粮,“校友”负责做成大饼子。没有副食补充,通常只吃个半饱。有些学生条件好,他们从家里带炒面。刘志知道家里粮食不足,常瞒着母亲说他能够吃饱,有时李淑芝也给他准备炒面,刘志返校时总是故意忘掉。

刘志的班主任是于占江,他教三个班的数学。于老师很佩服刘志的吃苦精,经常鼓励他勤奋学习。

于老师和刘志都爱好音乐,于老师喜欢吹箫,刘志吹笛子,乐器不同,吹奏的曲子不同,格调也不同。箫声低哀悠长,笛声欢快明亮。但是,于老师从刘志的笛声中体会出一种愤世和仇怨的心情。

刘志还有一个特长,那就是摆弄土乐器。他可以用秫秸杆儿或柳条皮做成小笛,捂在手里,用手指控制音符,吹出动听的音乐。

刚上二年级,于老师按学校的要求,让每个学生都填写自己的理想。刘志的理想是当一名音乐家,用音乐诉出全人类的烦恼,用音乐给无产阶级带来欢乐,用音乐讴歌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用音乐颂扬伟大领袖**的英明和恩情。还要用音乐击溃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阶级,解放全世界受苦受难的人民。于老师看后,先是摇摇头,然后认真地对刘志说:“一个有志青年,应该树立远大理想,但理想不能脱离现实。音乐也好,文学也好,都要受到政治环境的限制,鲜花和毒草往往根据掌权人的好恶来判断。更要顺从形势,服从政治导向。如果在极严格限制的条框内搞音乐,音乐家的难度可想而知。

被控制的文学和音乐,说是为某个阶级服务,实际为个人或者为某个集团服务。科学属于全人类,虽然一些科学成果被独裁者利用,但是,科学推动社会发展,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福利。搞科学的人存在空间大,大不了算做白专,不至于犯致命的政治错误,也不至镣铐加身。现在,你把精力多用在学习数理化上,掌握真正的本领。别听时下流行的话,什么学会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我承认这个现实,有个好爸爸,他是幸运儿,大多数青年都不会这样幸运。还有的青年命中注定有一个坏爸爸,这个爸爸养育了他,也给他带来挣脱不掉的枷锁。做为一个好青年,要学会**,要自强,更要在逆境中挺直腰,戴着枷锁也要承担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我做为一名教师,还是坚信那句格言,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刘志觉得于老师说得是肺腑之言,但是,于老师的话过于偏激,不合时宜。他在心里说:“这个耿犟的瘦高个,平时很注意自己的话语,能对我讲出这些,是于老师对我的信任。”刘志非常敬重于老师,对于老师教的数学课,听得特别认真,他的数学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于老师干满大山窝水库的工期后,回到村里。学校在审查他的问题时,把他说的所有倔话归纳在一起,虽然不顺耳,找不到实质性的反动言论,只能看做右倾,不够右派。经过几位校领导的认真讨论后,校长做出决定:由于教学需要,暂时把于占江调回学校,监视行动。

于老师回校后,毛病改了很多,除了教学外,他很少和别人交流。说给刘志的一席话,那是碰上知音,对其他学生,从来不讲这些敏感的大道理。尽管这样,仍然有老师对他不满,说他是狗改不了吃屎。于老师虽然话少了,有人觉得,他说出的话能把别人顶到南墙,早晚还是挨整的角色。”

于老师还有一件事让别人看不惯,说他生活不检点。他和罗老师打得火热,被认为男女间胡扯,正派的人们用可怜的态度嘲笑他:“你说你瘦得像麻杆儿,吃口饭保住命就行了,有那种非份之想干什么?”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这种非份之想竟然想到罗老师身上。罗老师是什么人?被镇压的反革命老婆,别人躲还来不及,他伸着瘦长脖子往上撞。

罗老师靠一张美丽的脸蛋和知识女性的身份嫁给一个大她十一岁的男人,这男人很有地位。后来查出他是隐藏下来的国民党特务,虽然和日本关东军有过拼死搏斗,但是,他双手沾满无产阶级革命者的鲜血,人民政权不能放过他,一颗子弹结束他的荣华。当时,罗老师还是热血青年,只可惜她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这孩子身体里流着侩子手的污血,罗老师一辈子也摆脱不了和侩子手的干系,永远生活在悔恨和自责之中。罗老师教刘志语文课,写的字和她本人一样秀丽。她讲课口齿清楚,语音标准,朗诵散文最动听,读到动情处,常常露出少女般的悲痛和欢乐,

罗老师故意和学生拉开距离,特别疏远刘志这样的非贫雇农子女。刘志不喜欢她,见到她就眼斜。

刘志就是饿晕在罗老师的语文课堂上,罗老师装做没看见,仍然讲她的语法和词汇。是于老师找来刘志同村的贾孝忠,贾孝忠连背带扶把他弄回家。

晕倒后第二天,刘志带着炒面去上学,路上感到浑身无力,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他挣扎了二个半小时才到学校。炒面有限,他现在还不能吃,课堂上,尽管饿得眼前模糊,他还是强挺着。

上午的最后一节课,刘志发现书桌里多了一个纸包,打开一看,是半个大饼子。刘志以为是谁故意害他,让他重演小学时“红蓝铅笔”的悲剧。

悲剧的当事人辛新也考上中学,和刘志一个班,两人从来没说过话。因为红蓝铅笔的缘故,刘志总是用斜眼对待辛新。刘志虽然知道那件事不怨辛新,但是,抹不掉对辛新的忿恨。他认为,如果辛新不丢红蓝铅笔,谷长汉就没有理由那样难为他。

刘志看着喧乎乎的大饼子,满嘴的口水要往外涌,肠胃绞着劲,恨不得立刻吞下。他抑制自己,在心里说:“准是有人不安好心,拿大饼子逗弄我,我一动它,保证有人喊丢了吃的,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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